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和习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持做到★“两个维护”,以落实全市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为主线★★”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忠诚履职★、担当尽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成效良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0个集体,5位个人获得省部级表彰,3个集体k8凯发集团平台,2位个人获得厅局级表彰。市局获司法部通报表扬为“全国★‘八五’普法表现突出单位★★★”;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共青团中央“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k8凯发集团平台。
(六)稳步推进★★“八五”普法。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各级各部门围绕民法典★★★、生态保护、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全市累计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3000多场次★,发放法治书籍、折页等宣传材料10万余份,制作展板★★、标语1万余条。巩固提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工作品牌建设★★★,印发《2024年福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深化省★★“八五”普法规划“一地一品牌”项目任务落地落实★★★。继续联合市直各单位制作“谁执法谁普法★★”广播直播互动访谈栏目《我执法我普法》,播出节目18期,总体观看人数近254★★.89万。持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组织“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维护稳定等活动,进一步夯实乡村依法治理根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制定印发《2024年度“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示范培育工作责任清单》,打造普法品牌集群效应,重点推进晋安王庄民法典宣传一条街★★★、台江苍霞闽都法治文化园、仓山金山民法典主题园等示范点建设★★★。精心组织开展★★★“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2024年福州市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规范“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登记注册★、学习培训,实行动态管理★★★。全市60个市直单位、13个县(市)区相应成立1184支★“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18983名志愿者在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上注册,位居全省第一。
(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50440件★★,调解成功50421件,调解成功率达99.9%★★★。全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共接访462件,立案397件,结案358件,结案率90%,赴现场应急处置重大医患纠纷83起(147场次)。
现将《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在此基础上,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做好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中奋勇争先★,多作贡献★★。
(一)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强统筹谋划★★★,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召开十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印发我市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法治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明确总体要求★★★,部署9方面33条具体举措★★★,加快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常态化开展述法工作,组织召开2023年度现场述法专题会议,市本级部门和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90人★;县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798人,实现述法全覆盖★★。
(四)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管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滚动排查,全面掌握我市刑满释放人员总数、分布★★★、风险等级等情况★★,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逐一研判、分类帮教★★★。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加强信息对接★★★,全市新增刑满释放人员3844人,无缝衔接率99★★★.90%★★。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帮扶,累计协助就业96人,落实临时性救济45人★★。继续联合市妇联为两类特殊人员提供心理测评★、心理教育和干预,累计开展心理评估253人★★★,驻场心理活动14次★,开展专题教育4场★★★。
(二)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全市办理公证24★.5万件,公证收费10010万元,办理鉴定业务4.5万件,司法鉴定业务收入6975万元★★★,办理司法行政审批件3376件★★★。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272人次,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6690件,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8058★★★.4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38亿多元。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依托“闽政通”★“12348福州法网”等平台★★,处理网络申请件829件★★★。深化法律援助★★★“调裁一站式”维权解纷模式★,在仲裁委等与劳动者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联调中心立案调解劳动争议案件781件,办结702件,达成调解688件,调解成功率达98%,结案金额累计4200余万元,减少受援群众维权时间成本,为优化营商环境发挥重要作用。深化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全市共办理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10673件,其中通知辩护案件3388件★,法律帮助案件7285件,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司法保障★。深入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增加2项全省通办公证事项★★,进一步提升公证便民服务效能,优化群众办事体验,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联办的“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一件事★”服务入选我市2024年首批精品“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全市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14.9万件★,办理跨省通办公证350件,办理上门服务公证4049件★★★。推进公证书电子证照生成、共享、规范推送,公证事项电子证照转换率提升至100%★。重新编制《福州市司法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清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由原先的15项增加到了25项,进一步减轻群众办事负担★★。持续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各地以村居法律顾问为抓手★★,结合“法律明白人”行动,引导法律服务资源下沉一线★★★,助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严密组织2场共9109人次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现司法部“十个百分百”的工作目标。
(二)扎实推进行政立法。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反映历史文化保护类的《福州市摩崖石刻保护条例》,回应民生关切类的《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修改)》和反映基层治理类的《福州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管理办法》等13部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等一系列制度建设。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建设“多元化人才智库+标准化业务流程+常态化工作保障”三位一体的法制审核协作管理体系,保障和提升执法水平,为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推动基层治理纵深开展积极探索福州模式。着力推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推广,各级执法部门通过平台办理案件20.95万多起★★★,位居全省前列。8月省委主要领导来榕调研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情况,充分肯定福州市执法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工作成效★★★。组织行政执法资格常态化机考,全市2726人次参加考试。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制定“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和年度检查计划,涉及检查事项276项,减少检查次数2317次。启动片区联合执法改革★★,开展联合执法330次,提升执法工作合力。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单位229家★★★,评查案卷1366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相关部门共办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44★.6万件,办件量位居全省前列。
坚持★★★“3820”工程思想精髓★,围绕实施“强省会★★”战略★★★、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等重点目标任务★,高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法治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扎实做好涉黑涉恶重点人群管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指导监督,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全市共组织228家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3363人次,扎实开展“百所联百会★★”“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活动★★,服务企业7736家,举办法治宣讲888场次★★★,出具★“法治体检”报告2352件,累计帮助企业处理民商事纠纷1.47万件,调解成功商业纠纷1106件。推动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挂牌设立“福建省涉外法治人才培训基地”★★,将律师队伍建设与法务区工作★、涉外法治人才建设等市情实际相结合★,加速打造高水平法律人才队伍。建立以省市★★★“涉外律师人才库”为主,涉外经贸投资领域名录库、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保障人才名录库、涉台律师人才库为补充的涉外涉台法律服务队伍,申报6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全省台籍法科青年实习实训点,对接推动30名台湾地区法科青年学生到我市律师事务所参访交流。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设立“福州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台湾公证书核验★”★“涉台法务服务”2个窗口,助力打造大陆涉台司法服务优选地★★,2024年共受理台湾公证书核验咨询36件,法律咨询18件★★★。
(一)强化政治建设。一是持续巩固主题教育学习成果,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有效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局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9场研讨11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采取支部集中学、党员个人学★★、实地调研学、交流分享学★、线上打卡学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新思想学习,今年以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理论学习148场★★★。常态化开展青年理论学习,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2场,交流研讨4场。二是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邀请省委党校副教授李小勇为全体党员干部作专题讲座,通过学习原文★、专题辅导★、交流研讨、警示教育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局领导及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讲授纪律党课110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384场★,交流研讨381场,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颗粒归仓》等警示教育片★、到廉政教学点开展警示教育48场次,到台江区人民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以真实案例现场说法,切实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穿透力★★★。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对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组织网络宣传员队伍积极完成网宣工作★★,对相关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实时跟踪关注,汇总研判舆情风险★★,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一)大力打造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深化推进“148”品牌创建工作,按照★“总结提升年”工作要求★★★,立足省会城市定位,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指导培育优秀“148★★”工作品牌,其中市公证协会“融e证★★★”、闽侯县★★“法满园”、鼓楼区“法务速递”工作品牌获评全省新一批★★“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完善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12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全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小时外法律咨询17061人次,群众满意率99★.51%★。办理12345平台诉求件933余件。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接待来访群众54345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0631件。
(四)高效开展备案审查★。报备43件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240件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对7件进行纠错整改★。建立政策性文件统一审查制度,印发《政策性文件统一审查暂行办法》,明确审查范围、审查职责、审查材料★、审查时限和审查流程,统一审查政策性文件69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强化队伍作风建设。一是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召开福州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先后3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完善制定12项制度,提醒谈线人次★★★,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二是强化典型引领。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师帅、徐忠坤★、吴秋瑾等先进事迹活动,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出国(境)管理,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登记备案及信息更新k8凯发集团平台。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学习宣传★★★,严明纪律要求,每季度通报★★“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对开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强化司法行政党建工作★。一是深化拓展市委“三争三领★★★”行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夯实根基”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局领导主动下沉至基层司法所、共建社区等基层一线次,与一线工作人员★★★、社区居民面对面交流,帮助解决问题31个★★,有力推动基层工作的高效开展★★,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根基★★。二是积极推动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深化新时代机关基层党组织★★“堡垒工程”建设,指导督促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着力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擦亮“司法为民★★★”党建品牌★★。多个支部通过支部共建、三级联动的方式开展党日活动,进一步拓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内涵,创新开展“党建+业务”特色主题党日活动16次,参与党员93人次。持续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社会组织党委下属各党支部的指导与监督,切实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各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2024年,获评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市直机关优秀员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2家律所党支部分别获评“市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品牌单位”“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三是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近邻党建工作落细落实,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148★★”法律服务者多次深入共建社区(村)、居住地社区化解邻里纠纷★★、解答法律问题★★★,开展近邻党建志愿服务68人次★★。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我在乡间有亩田”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持续推动同省农村信用联合社福州办事处在党建共建、普法宣传、金融公证等方面的合作惠民,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市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案件共计5474件,市本级814件★★,县(市)区4660件,行政复议案件数首次超过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数量★,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妥善审理教育养老、食品药品★★★、征收补偿等民生案件2409件,涉企类案件283件,保障民生稳健发展★★,护航营商环境持续向优★。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505件,纠错率22%,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听取当事人案件意见2457件,组织案件评审、调查会★★、听证会、专家论证等471场,增强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做好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实现市县两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全覆盖,构建“司法局+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审查、合力调解★、多元化解模式★★,化解行政争议954件,化解率达26%。常态化落实出庭应诉“督促-提醒-反馈-备案”机制★,提醒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302件,出庭应诉率达99★.54%。延伸行政复议后半篇文章,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推动县(市)区府院联席会议全覆盖式召开,选取城建、人社重点行政领域召开府院联席专项研讨会★★★,印发《土地房屋征收领域工作指引》《行政应诉工作指引》《行政复议工作汇编》《福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南》《福州市行政处罚类复议案件疑难问题与审理思路》等系列指导丛书及文件,强化重点行政领域执法行为规范化,加强同类型复议案件裁量尺度统一性★★★。
(二)着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开展★★“百所(司法所)千会(调委会)大调解★★★”、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行动,牢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稳步推进司法所升级改造工作★★,完成7个省级示范标杆所、13个市级规范所和11个县级基础薄弱所的升级改造任务★★。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村(居)调委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鼓励台胞担任调解员,全市村(居)调委会各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845人、台胞调解员8名。加强★“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全市共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76个、个人调解室106个★、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2个★、市级金牌调解工作室14个、县级金牌调解工作室44个★。持续深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进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新增2个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三调联动”★★、“多调衔接”等工作机制,引导行政调解组织聚焦行政争议化解★★★,全市共成立187个行政调解组织。福清★★、马尾司法局分别参与打造的中印尼★“两国双园”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马尾园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被评为“园区枫桥”机制建设优秀单位★,获全省通报表扬。
(三)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春节、两会、数字峰会等重点敏感时期安全稳定工作,筑牢社区矫正底线安全。部署推进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配合省司法厅做好智能化运用相关试点工作★,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平均面积超过700㎡,仓山区、闽侯县等5个社区矫正中心完成提档升级。扎实开展省检察院巡回检察反馈意见自查整改及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案件专项检查工作,评查调查评估案件178件,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探索戒毒民警参与福州社区矫正★★“一个中心、两支队伍★”工作模式★。先行先试开展教育提升年活动★,加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公益活动基地、就业基地建设★★,创新性吸纳党建基地,目前共有教育基地54个★★★、公益活动基地128个、就业基地48个★,社区矫正对象参与“三类基地”活动3.7万多人次。深化社会力量参与★,在全省率先实现村(居)助矫员全覆盖★★★,打通基层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圆满完成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筹备及服务保障工作,市司法局在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五个县(市)区承接了培训班现场教学任务,全面展示福州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和经验。2024年★★★,全市共列管9590名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重新犯罪率为0.1%★★★,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4年3月,福州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
(二)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对六家直属单位开展“”廉政检查。对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及时开展案例通报和廉政提醒谈话★★,做好“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纯洁★。市局机关开展廉政谈线人次★★★,节前警示教育活动3场210人次,发送廉政信息107条次。
2025-02-28 22:28:21
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和习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持做到★“两个维护”,以落实全市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推动★★★“党建领航、经济领跑、民生领先”行动为主线★★”战略工程思想精髓,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优良作风,忠诚履职★、担当尽责,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提质增效,成效良好。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有10个集体,5位个人获得省部级表彰,3个集体k8凯发集团平台,2位个人获得厅局级表彰。市局获司法部通报表扬为“全国★‘八五’普法表现突出单位★★★”;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共青团中央“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复核,被司法部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k8凯发集团平台。
(六)稳步推进★★“八五”普法。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各级各部门围绕民法典★★★、生态保护、平安建设★★★、国家安全、打击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主题开展法治宣传★。全市累计开展法治主题宣传活动3000多场次★,发放法治书籍、折页等宣传材料10万余份,制作展板★★、标语1万余条。巩固提升“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履职评议工作品牌建设★★★,印发《2024年福州市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深化省★★“八五”普法规划“一地一品牌”项目任务落地落实★★★。继续联合市直各单位制作“谁执法谁普法★★”广播直播互动访谈栏目《我执法我普法》,播出节目18期,总体观看人数近254★★.89万。持续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实施“1名村(居)法律顾问+N名法律明白人★★★”行动方案》,组织“法律明白人”积极参与基层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维护稳定等活动,进一步夯实乡村依法治理根基★★。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制定印发《2024年度“一县(市)区一特色品牌”示范培育工作责任清单》,打造普法品牌集群效应,重点推进晋安王庄民法典宣传一条街★★★、台江苍霞闽都法治文化园、仓山金山民法典主题园等示范点建设★★★。精心组织开展★★★“服务民营企业·★★‘蒲公英’在普法”2024年福州市民法典宣传月主题宣传活动★★★,规范“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登记注册★、学习培训,实行动态管理★★★。全市60个市直单位、13个县(市)区相应成立1184支★“蒲公英”普法志愿者队伍,18983名志愿者在福建省★★“蒲公英”普法公益服务平台上注册,位居全省第一。
(一)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案件50440件★★,调解成功50421件,调解成功率达99.9%★★★。全市医患纠纷调解处置中心共接访462件,立案397件,结案358件,结案率90%,赴现场应急处置重大医患纠纷83起(147场次)。
现将《2024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印发给你们,希望各单位、各部门在此基础上,守正创新、担当作为★★★,做好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福州实践中奋勇争先★,多作贡献★★。
(一)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加强统筹谋划★★★,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召开十二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印发我市落实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法治服务保障的若干措施,明确总体要求★★★,部署9方面33条具体举措★★★,加快促进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常态化开展述法工作,组织召开2023年度现场述法专题会议,市本级部门和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述法90人★;县级各部门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人开展述法798人,实现述法全覆盖★★。
(四)扎实推进安置帮教工作★。扎实开展全市刑满释放人员教育管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对刑满释放人员开展滚动排查,全面掌握我市刑满释放人员总数、分布★★★、风险等级等情况★★,对排查出的重点人员逐一研判、分类帮教★★★。加强与监狱★、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加强信息对接★★★,全市新增刑满释放人员3844人,无缝衔接率99★★★.90%★★。开展刑满释放人员救助帮扶,累计协助就业96人,落实临时性救济45人★★。继续联合市妇联为两类特殊人员提供心理测评★、心理教育和干预,累计开展心理评估253人★★★,驻场心理活动14次★,开展专题教育4场★★★。
(二)积极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全市办理公证24★.5万件,公证收费10010万元,办理鉴定业务4.5万件,司法鉴定业务收入6975万元★★★,办理司法行政审批件3376件★★★。全市法律援助中心共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272人次,办理各类援助案件16690件,为受援人免收法律服务费用8058★★★.49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38亿多元。持续深化“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依托“闽政通”★“12348福州法网”等平台★★,处理网络申请件829件★★★。深化法律援助★★★“调裁一站式”维权解纷模式★,在仲裁委等与劳动者权益保障密切相关的部门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联调中心立案调解劳动争议案件781件,办结702件,达成调解688件,调解成功率达98%,结案金额累计4200余万元,减少受援群众维权时间成本,为优化营商环境发挥重要作用。深化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全市共办理刑事辩护全覆盖案件10673件,其中通知辩护案件3388件★,法律帮助案件7285件,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进一步加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权司法保障★。深入开展“公证减证便民提速★★★”活动,增加2项全省通办公证事项★★,进一步提升公证便民服务效能,优化群众办事体验,与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联办的“不动产继承登记+公证”“一件事★”服务入选我市2024年首批精品“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全市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服务14.9万件★,办理跨省通办公证350件,办理上门服务公证4049件★★★。推进公证书电子证照生成、共享、规范推送,公证事项电子证照转换率提升至100%★。重新编制《福州市司法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和证明事项清单》,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由原先的15项增加到了25项,进一步减轻群众办事负担★★。持续规范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各地以村居法律顾问为抓手★★,结合“法律明白人”行动,引导法律服务资源下沉一线★★★,助力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严密组织2场共9109人次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实现司法部“十个百分百”的工作目标。
(二)扎实推进行政立法。围绕中心工作★★,做好反映历史文化保护类的《福州市摩崖石刻保护条例》,回应民生关切类的《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修改)》和反映基层治理类的《福州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管理办法》等13部法规规章的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基层治理等一系列制度建设。
(五)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在全省率先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建设“多元化人才智库+标准化业务流程+常态化工作保障”三位一体的法制审核协作管理体系,保障和提升执法水平,为基层综合执法改革、推动基层治理纵深开展积极探索福州模式。着力推动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应用推广,各级执法部门通过平台办理案件20.95万多起★★★,位居全省前列。8月省委主要领导来榕调研省一体化大融合行政执法平台工作情况,充分肯定福州市执法信息化、数字化建设工作成效★★★。组织行政执法资格常态化机考,全市2726人次参加考试。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制定“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和年度检查计划,涉及检查事项276项,减少检查次数2317次。启动片区联合执法改革★★,开展联合执法330次,提升执法工作合力。开展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评查单位229家★★★,评查案卷1366件★★。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各相关部门共办理实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政务服务事项44★.6万件,办件量位居全省前列。
坚持★★★“3820”工程思想精髓★,围绕实施“强省会★★”战略★★★、建设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等重点目标任务★,高效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以法治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扎实做好涉黑涉恶重点人群管理、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工作指导监督,推动扫黑除恶常治长效。全市共组织228家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3363人次,扎实开展“百所联百会★★”“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活动★★,服务企业7736家,举办法治宣讲888场次★★★,出具★“法治体检”报告2352件,累计帮助企业处理民商事纠纷1.47万件,调解成功商业纠纷1106件。推动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挂牌设立“福建省涉外法治人才培训基地”★★,将律师队伍建设与法务区工作★、涉外法治人才建设等市情实际相结合★,加速打造高水平法律人才队伍。建立以省市★★★“涉外律师人才库”为主,涉外经贸投资领域名录库、一带一路法律服务保障人才名录库、涉台律师人才库为补充的涉外涉台法律服务队伍,申报6家律师事务所作为全省台籍法科青年实习实训点,对接推动30名台湾地区法科青年学生到我市律师事务所参访交流。在海丝中央法务区福州片区设立“福州涉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设★★“台湾公证书核验★”★“涉台法务服务”2个窗口,助力打造大陆涉台司法服务优选地★★,2024年共受理台湾公证书核验咨询36件,法律咨询18件★★★。
(一)强化政治建设。一是持续巩固主题教育学习成果,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有效落实党组会★★“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今年以来局党组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9场研讨11次。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采取支部集中学、党员个人学★★、实地调研学、交流分享学★、线上打卡学等多种形式★,持续开展新思想学习,今年以来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党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开展理论学习148场★★★。常态化开展青年理论学习,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集中学习12场,交流研讨4场。二是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党纪学习教育读书班,邀请省委党校副教授李小勇为全体党员干部作专题讲座,通过学习原文★、专题辅导★、交流研讨、警示教育等方式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学习★★★。局领导及各级基层党组织书记讲授纪律党课110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384场★,交流研讨381场,组织党员干部观看《颗粒归仓》等警示教育片★、到廉政教学点开展警示教育48场次,到台江区人民法院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以真实案例现场说法,切实增强党纪学习教育的穿透力★★★。三是强化意识形态工作。始终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摆在重要位置,严格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机制,对局机关处室和直属单位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项检查,组织网络宣传员队伍积极完成网宣工作★★,对相关微博、微信等网络媒体实时跟踪关注,汇总研判舆情风险★★,筑牢意识形态安全防线★。
(一)大力打造新时代公共法律服务品牌★。深化推进“148”品牌创建工作,按照★“总结提升年”工作要求★★★,立足省会城市定位,结合工作实际★★★,继续指导培育优秀“148★★”工作品牌,其中市公证协会“融e证★★★”、闽侯县★★“法满园”、鼓楼区“法务速递”工作品牌获评全省新一批★★“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完善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12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全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小时外法律咨询17061人次,群众满意率99★.51%★。办理12345平台诉求件933余件。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接待来访群众54345人次,解答法律咨询30631件。
(四)高效开展备案审查★。报备43件以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审查240件县(市)区政府和市直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对7件进行纠错整改★。建立政策性文件统一审查制度,印发《政策性文件统一审查暂行办法》,明确审查范围、审查职责、审查材料★、审查时限和审查流程,统一审查政策性文件69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持续强化队伍作风建设。一是认真开展巡察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细化分解整改任务,召开福州市司法局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组先后3次专题研究巡察整改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重要措施,完善制定12项制度,提醒谈线人次★★★,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效。二是强化典型引领。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师帅、徐忠坤★、吴秋瑾等先进事迹活动,进一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三是严明纪律规矩。加强出国(境)管理,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登记备案及信息更新k8凯发集团平台。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强化学习宣传★★★,严明纪律要求,每季度通报★★“三个规定”典型案例,对开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二)强化司法行政党建工作★。一是深化拓展市委“三争三领★★★”行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以及司法行政工作任务,严格落实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夯实根基”工作要求,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局领导主动下沉至基层司法所、共建社区等基层一线次,与一线工作人员★★★、社区居民面对面交流,帮助解决问题31个★★,有力推动基层工作的高效开展★★,进一步夯实基层治理根基★★。二是积极推动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深化新时代机关基层党组织★★“堡垒工程”建设,指导督促各支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员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着力提高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擦亮“司法为民★★★”党建品牌★★。多个支部通过支部共建、三级联动的方式开展党日活动,进一步拓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形式内涵,创新开展“党建+业务”特色主题党日活动16次,参与党员93人次。持续加强对法律服务行业社会组织党委下属各党支部的指导与监督,切实推动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各党支部建设提质增效。2024年,获评全市优秀党务工作者1名★,市直机关优秀员1名、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2家律所党支部分别获评“市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品牌单位”“市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三是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推动近邻党建工作落细落实,组织蒲公英普法志愿者、“148★★”法律服务者多次深入共建社区(村)、居住地社区化解邻里纠纷★★、解答法律问题★★★,开展近邻党建志愿服务68人次★★。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我在乡间有亩田”机关党员志愿服务★★★,持续推动同省农村信用联合社福州办事处在党建共建、普法宣传、金融公证等方面的合作惠民,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三)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全市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案件共计5474件,市本级814件★★,县(市)区4660件,行政复议案件数首次超过行政诉讼一审案件数量★,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妥善审理教育养老、食品药品★★★、征收补偿等民生案件2409件,涉企类案件283件,保障民生稳健发展★★,护航营商环境持续向优★。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505件,纠错率22%,强化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效能。听取当事人案件意见2457件,组织案件评审、调查会★★、听证会、专家论证等471场,增强案件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做好行政复议调解工作,实现市县两级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全覆盖,构建“司法局+行政诉讼管辖法院+相关职能部门”联动审查、合力调解★、多元化解模式★★,化解行政争议954件,化解率达26%。常态化落实出庭应诉“督促-提醒-反馈-备案”机制★,提醒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302件,出庭应诉率达99★.54%。延伸行政复议后半篇文章,深化府院良性互动,推动县(市)区府院联席会议全覆盖式召开,选取城建、人社重点行政领域召开府院联席专项研讨会★★★,印发《土地房屋征收领域工作指引》《行政应诉工作指引》《行政复议工作汇编》《福州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指南》《福州市行政处罚类复议案件疑难问题与审理思路》等系列指导丛书及文件,强化重点行政领域执法行为规范化,加强同类型复议案件裁量尺度统一性★★★。
(二)着力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扎实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组织开展★★“百所(司法所)千会(调委会)大调解★★★”、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专项行动,牢筑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稳步推进司法所升级改造工作★★,完成7个省级示范标杆所、13个市级规范所和11个县级基础薄弱所的升级改造任务★★。加强人民调解组织、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有条件的村(居)调委会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鼓励台胞担任调解员,全市村(居)调委会各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845人、台胞调解员8名。加强★“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全市共建立“两代表一委员★”调解工作室76个、个人调解室106个★、省级金牌调解工作室2个★、市级金牌调解工作室14个、县级金牌调解工作室44个★。持续深化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推进商会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新增2个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健全★★“三调联动”★★、“多调衔接”等工作机制,引导行政调解组织聚焦行政争议化解★★★,全市共成立187个行政调解组织。福清★★、马尾司法局分别参与打造的中印尼★“两国双园”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马尾园职工法律服务一体化基地被评为“园区枫桥”机制建设优秀单位★,获全省通报表扬。
(三)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深入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做好春节、两会、数字峰会等重点敏感时期安全稳定工作,筑牢社区矫正底线安全。部署推进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和智能化建设三年行动,配合省司法厅做好智能化运用相关试点工作★,全市社区矫正中心平均面积超过700㎡,仓山区、闽侯县等5个社区矫正中心完成提档升级。扎实开展省检察院巡回检察反馈意见自查整改及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案件专项检查工作,评查调查评估案件178件,进一步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探索戒毒民警参与福州社区矫正★★“一个中心、两支队伍★”工作模式★。先行先试开展教育提升年活动★,加强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公益活动基地、就业基地建设★★,创新性吸纳党建基地,目前共有教育基地54个★★★、公益活动基地128个、就业基地48个★,社区矫正对象参与“三类基地”活动3.7万多人次。深化社会力量参与★,在全省率先实现村(居)助矫员全覆盖★★★,打通基层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圆满完成全国社区矫正工作培训班筹备及服务保障工作,市司法局在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五个县(市)区承接了培训班现场教学任务,全面展示福州社区矫正工作成效和经验。2024年★★★,全市共列管9590名社区矫正对象★,未发生影响社会安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重新犯罪率为0.1%★★★,优于全省平均水平。2024年3月,福州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社区矫正机构先进集体”。
(二)深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召开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视频会,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对六家直属单位开展“”廉政检查。对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及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紧盯重大节日和重要节点,及时开展案例通报和廉政提醒谈话★★,做好“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确保党员干部队伍纯洁★。市局机关开展廉政谈线人次★★★,节前警示教育活动3场210人次,发送廉政信息107条次。